珠海市百分百商业有限公司消防整改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2024-02-21 11:54

项目概况

珠海市百分百商业有限公司消防整改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金鸡路288号诚丰圣诺大厦1304号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YS202402GC028

项目名称:珠海市百分百商业有限公司消防整改项目

预算金额:16.04961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4.444649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珠海市百分百商业有限公司消防整改项目一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3: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自招标人通知进场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的实施、检验验收并交付。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

3、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6、具有独立的资质;

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9、其它事项:[1、项目负责人需同时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和缴纳社保证明等有关资料扫描件。根据《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因各地缴纳社保认定(打印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时间不一致,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承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接受招标人核查(承诺书详见附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虚假承诺的,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结果,接受相关处罚。拟派项目负责人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或依法不缴纳社保的,按《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执行。2、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在有效期内。4、根据《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二级执业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注: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②以上证照必须在有效期内。③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 02 21 日至2024年 03 11 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金鸡路288号诚丰圣诺大厦1304号。

方式:现场获取/网上购买

售价:30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03 12 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 03 12 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金鸡路288号诚丰圣诺大厦 1304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如下:

(1)现场获取: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购买标书地点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报名资料:

(2)网上购买:投标人从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报名资料及缴纳标书款凭证一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gdys2021@qq.com),并致电何小姐:0756-8992157。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并将原件邮寄到招标代理机构处即为报名成功。

(3)报名资料如下:

①投标人从招标公告附件自行下载并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③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④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经办人是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则不须提供;需提供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购买标书汇款账号信息:

户    名:广东誉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三台支行

账    号:9550 8802 26908500 184

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二)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珠海市百分百商业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zhbfb.com/h-col-120.html),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百分百商业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南路1134号

联系方式:赵经理、0756-22558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誉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金鸡路288号诚丰圣诺1304号

联系方式:闫浩余、0756-8992157、185756202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浩余

电   话:18575620230

珠海市百分百商业有限公司

广东誉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 02 月 21 日